
民法典公证遗嘱新规定?《民法典》对公证遗嘱有新规定。取消其优先效力,多种遗嘱效力平等以最后所立为准;遗嘱形式更灵活,有多种形式满足需求;对订立过程要求更严,如打印、录音录像遗嘱有见证等要求,旨在保障遗嘱人意愿,确保公平公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继承纠纷的,继承房产纠纷发生的原因大多是家庭关系复杂,解决继承房产纠纷问题的解决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继承纠纷的解决也有助于继承者合法利益的保护。那么民法典规定不办继承公证可以写遗嘱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对公证遗嘱的规定?《民法典》对公证遗嘱规定:一是公证遗嘱不再具优先效力,立有数份抵触遗嘱时以最后遗嘱为准;二是设立需遗嘱人亲办、神志清等;三是遗嘱人可撤回、变更遗嘱,新遗嘱冲突或实施相反行为可视为变更或撤回。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民法典关于遗嘱公证的规定?遗嘱公证指经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是法定遗嘱形式。遗嘱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亲自申请,有困难可请公证员上门。内容要真实,处分财产需合法。《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以最后合法遗嘱为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遗嘱公证后能改变。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公证遗嘱不再效力优先。改变途径有再次订立新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撤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