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交易中,经常需要进行抵押和质押,但是许多人对质押和抵押这两个法律概念都是模糊的认识,也不分不清他们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区别。那么不动产可以设立质权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和大家介绍一下质押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原则上可以转让质权,但质押对象是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时,需要与出质人协商才可以转让。
设立质权是为债务提供担保的重要方式,而设立质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需要签订质押合同,并且出质人要向债权人交付质押物,如果是权利质押的,需要办理质押登记,那么民法典占有改定如何设立质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房屋所有人可以在房屋是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可以设立质权的财产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质权人能放弃质权。在质权人放弃质权后,除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以外,其他担保人对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质权的,则担保物权消灭。关于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