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共同债务认定规则有三:一是共签共债,双方共签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共同债务;二是日常家事负债,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是共同债务;三是超日常范围债务,一般非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认定要综合多因素。

共同债务一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而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需要处理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怎样承担,夫妻双方是比较关心的,那么民法典离婚时共同债务怎样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法典规定,分居后共同债务处理原则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如为家庭购房贷款;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照顾子女等权益。判断关键是用途和双方意思。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分割规则,先明确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分割时共同偿还,可协商;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债权人仍可向双方主张权利。

离婚时共同债务处理要遵循法律原则和规定,明确范围,像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属共同债务;处理方式上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可协商份额,协商不成法院判决;还要保护债权人权益,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