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进行公证的,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该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真实性、合法性,遗嘱可以公证的事项之一,那么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不可以立指定遗嘱继承人?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立遗书即订立遗嘱,可指定遗嘱执行人,其是执行遗嘱内容的人,可由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担任,目的是确保遗嘱准确公正执行、保障意愿实现和遗产合理分配,订立时要写明相关信息避免争议。

遗嘱指定继承人并非必须进行继承公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就有效,继承人可依此继承,权利受保护。不过,继承公证有优势,证明力高且便利财产交接。继承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

遗嘱指定继承人需要公证吗?遗嘱指定继承人不一定要公证。遗嘱有自书、代书等多种形式,各有法定条件,符合就有效,且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以最后所立为准。不公证符合要件也有效,公证可减少瑕疵纠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立公证遗嘱分五步:先准备身份证明、财产产权证明、草拟遗嘱等材料;本人到公证处申请,特殊情况可请公证员上门;公证处审查后受理;公证员与遗嘱人谈话并做笔录;最后符合条件就出具公证书,要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