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赠与的房产怎么过户
2021.09.28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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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赠与房产的到该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相关延伸】
问:赠予的房屋能否随意撤销?
答:首先,赠与反悔中有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两种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后反悔的,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或法定撤销权。但两种撤销权行使的时机有所不同,任意撤销权应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行使,而法定撤销权则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行使。对于金银首饰等动产,当赠与人交付给受赠人时财产权利就已经转移;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需要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转移。
当然,任意撤销权并非没有限制,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情形下,不能任意撤销。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赠与协议有村委会领导见证,但其效力并不能等同于公证,因此,不适用上述任意撤销的法定限制情形。
其次,单方撤销赠与的效力如何认定。
以夫妻名义共同对子女进行赠与,单方反悔的,不能因为夫妻双方曾经达成过赠与的一致意见而将两人的意愿捆绑在一起,反悔一方享有单方撤销赠与的权利。单方撤销的效力并非只限于一半的赠与财产,而是及于赠与的全部财产。因为丈夫与妻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只有在所有共有人均同意的情形下,才能处分共有物。因此,老张有权要求撤销与王女士共同对晓-希作出的两套房屋的赠与。
第三,财产性质是否影响撤销权行使。
赠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均不影响赠与人对赠与协议的撤销。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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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过户后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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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已过户是不可以撤销赠与的,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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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聂俊律师
2020.11.16
118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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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签订一个赠与合同,因为过户的时候需要。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这些资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刘辉律师
2020.12.29
91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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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李遥律师
2020.11.25
105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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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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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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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在房产没有办理转让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予合同的。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聂俊律师
2020.11.28
92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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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赠与合同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过户:(1)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交纳契税,领取契证;(2)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聂俊律师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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