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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老婆带走孩子能去报警吗

2024.04.12 婚姻家庭 294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让看孩子的,属于民事纠纷,是不能报警的,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探望权,所以母亲的做法是不对的; 2、这属于民事纠纷,报警没有用,派出所不会帮忙找人的; 3、建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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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利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李全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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