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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哪些是地役权

2021.03.26 房产纠纷 991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百七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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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主体有哪些

    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人和利用不动产的使用人。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单行之律师 2021.01.30 140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合同如何登记

    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当事人可以持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持相关材料申请变更登记:(一)地役权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发生变化;(二)共有性质变更的等。

    黄岸辉律师 2020.11.14 139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如何生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秦林强律师 2021.01.19 85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何时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梁卓轩律师 2020.11.13 114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的期限是多久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王汉杰律师 2020.11.14 129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期限是多久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王汉杰律师 2020.11.16 110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出租是否属于地役权

    出租属于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唐海燕律师 2021.01.28 145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地役权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这些:(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聂俊律师 2020.11.17 99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地役权也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徐君霞律师 2020.12.10 1465人看过

秦林强

广西宏之贵律师事务所

秦林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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