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到效力待定合同呢,这儿有几个特定的例子给你听听,比如说八岁往上的小朋友签的合同,或者是那些对自己的行为能力还不是很清楚的成年人签的合同,再或者是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产生的合同等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撤销权可通过直接向对方发出撤销通知的方式行使,或者寻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介入并请求其进行撤销。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里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出了解决办法:效力待定合当下的处理方法就是等待法定代理人来决定它是有效还是无效的。

《民法典》赋予效力待定的合同两种命运:可追认或能撤销;法定代理人认可或追确认其有效性;若无回应则视为拒绝认定。合同确定前,善意第三方享有撤销权,撤销需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