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可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因意思表示之有瑕疵,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销。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等。
可以搜集证据证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以下这些情形,然后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可以搜集证据证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以下这些情形,然后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而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后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或期限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或期限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或当事人约定终止原因时失去效力。
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即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后,即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即生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的,则生效时间到了合同生效;如果约定了生效条件的,则生效条件成就后合同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