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的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按照法律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包含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分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保证,保证责任方式不同,承担的保证责任也不相同。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保证人应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死后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包含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加重债务的,可以认定为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