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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否干涉婚姻自由

2020.11.25 婚姻家庭 2207人浏览举报
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并不干涉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期限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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