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费规定:负担主体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先协商后判决;确定因素考虑多方,按收入比例给付;出现特定情形,子女可要求有能力方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有重要规定:支付主体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要负担抚养费,费用和期限可协议或法院判;确定因素考虑多方,有收入比例规定;抚养费可变更,特定情形下子女可要求增加。

《民法典》规定: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20%-30%付,负担两娃不超50%;无固定收入依当年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付,特殊情况可调整。抚养费含生活费等,给付要综合考虑多因素,数额非固定,子女可增,父母困难可减。

《民法典》规定公民可选择不结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个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单身,多元化生活方式受认可,不结婚在法律关系方面与已婚不同,需考虑相关法律后果。

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抚养费有明确规定,包括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或无固定收入按相应比例给付)、支付期限(一般至十八周岁)及变更(出现特定情形子女可要求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