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察官到律师,独特背景铸就专业优势
李志维律师拥有十
年检察机关
公诉工作经历,曾获评省级优秀公诉人。这段经历让他深谙公检法、监委全流程办案规则与裁判逻辑。之后,他又担任国内百强集团
公司法务总监,打通了
刑事辩护与企业风控两大领域。这种检察官与律所的双重背景,使他区别于普通专职律师,既能精准把握刑事案件辩护要点,又能站在企业视角预判法律风险。
刑事辩护:多起大案彰显深厚功底
职务犯罪辩护:精准出击,维护权益
在工商银行某市分行副行长徐某某职务犯罪案中,徐某某因涉嫌
受贿罪(涉案近5000万元)、
行贿罪(
行贿103万余元)被公诉。案件跨时20年、涉案百余人,情况极为复杂。
北京金诚同达(
沈阳)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志维律师深入梳理案件,重点核查四大核心问题。在辩护中,他针对性提出两起谋取正当利益的斡旋行为不应认定为
受贿、行贿部分属未遂等观点,强调当事人的从轻情节,并质疑部分涉案房产查封的合法性。最终
法院采纳多项从轻意见,当事人对辩护效果予以认可。
在东北某钢铁集团董事长赵某职务犯罪案中,赵某涉嫌受贿罪(涉案9253.69万元,含索贿230万元)、国有
公司人员
滥用职权罪。李志维律师围绕“核减不当指控金额、弱化主观恶性、挖掘从轻情节”展开辩护。针对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不同特点,他提出了具体的辩护策略,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从轻意见,实现了罪刑相适应。
无罪辩护:用事实和法律守护正义
杨某某因涉嫌
诬告陷害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提起公诉,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还提出高额经济赔偿诉求。李志维律师深入查明案件关键事实,从事实、法律、程序三维度提出辩护意见,明确指控
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核心辩护意见,判决杨某某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某市开发区某药房投资人滕某,因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继续经营被指控
非法经营罪。李志维律师从深挖客观事实与法规依据、收集关键证据论证主观无犯罪故意、聚焦犯罪客体这三方面进行关键辩护,最终推动检察院认定滕某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复杂案件辩护: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赵某曾任某市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
非法采矿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移送起诉。李志维律师投入大量精力深入核查案件细节,查明指控的关键问题,构建针对性辩护策略。针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证据不足、非法采矿罪已过追诉时效等问题展开辩护,利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机会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辩护意见。
于某因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相关罪名被提起公诉,案件发回重审。李志维律师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核心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部分核心辩护意见,驳回对於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的指控,仅认定其构成寻衅滋事罪。
行业贡献:引领发展,培育英才
在行业专业贡献方面,李志维律师积极参与法学理论研讨,撰写专业论文并斩获省级奖项。他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完成高阶研修,持续精进专业能力。同时,他担任多所高校法学研究生导师、校外指导教师,深耕法学人才培养,搭建起实务与学术互通的桥梁。
他还任职辽宁省律协刑法专委会副主任、沈阳市律协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牵头区域刑事法律业务研讨、行业规范建设与技能交流。受聘为盛京刑辩讲师、普法讲师团成员,分享办案经验,助力本地律师群体专业能力提升。
社会公益:履行职责,维护公正
李志维律师历任人民监督员、检察院听证员,依法履行司法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他还受聘为公安、检察、市场监管、工商联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与合规专员,为行政机关、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撑。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
李志维律师凭借在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出色表现,以及在行业和社会公益方面的积极贡献,成为了法律界的一颗耀眼明星。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以专业和热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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