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云龙律师是中共党员、
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有近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委托人谢某某婚姻破裂,在丈夫起诉又撤诉后,陷入“离不了、过不好”的困境。丁律师接手后锁定诉求,考虑双方已有
离婚共识,果断选调解程序。两周后调解成功,女方顺利离婚,保住
探视权,成本低。他认为离婚案调解优先更理性。
丁云龙律师是中共党员,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有近二十年法律职业经历,兼具多领域工作经验。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他不急于开庭,先梳理分歧与利益交集,精准把握核心诉求,果断选调解程序。接手谢某某离婚案后,两周就促成调解,让女方顺利离婚,保住探视权,成本低。他调解比判决更“划算”的理念值得借鉴。
两周调解离婚纠纷,女方摆脱困境保住探视权,调解比判决更“划算”
在日常生活中,婚姻问题是许多人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难题。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如何和平、高效地解决离婚纠纷,同时保障自身权益,成了当事人极为关注的事情。丁云龙律师,男,中共党员,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拥有近二十年法律职业经历,兼具政府机关、检察机关工作背景与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在处理婚姻家事等各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优势。下面就来看看他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一个成功案例。
困局:名存实亡的婚姻,女方深陷煎熬
委托人谢某某(化名)见到丁云龙律师时满脸痛苦。她与丈夫曾某某于2023年
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这段婚姻维系不到一年就出现问题,因性格差异和家庭琐事,两人争吵不断。2024年8月,丈夫主动提出离婚,让她搬到次卧居住;到2025年3月,丈夫直接不让她进家门,两人
分居。更甚者,丈夫曾于2025年4月提起离婚诉讼,却又撤诉,这让谢某某陷入“离不了、过不好”的困境。面对年幼的孩子和破碎的婚姻,她最终下定决心聘请律师主动
起诉离婚。
策略:精准把握核心,调解化解纷争
丁云龙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急于准备开庭材料,而是先全面梳理双方的分歧点与利益交集。首先,他精准锁定了谢某某的核心诉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结束精神消耗;争取孩子的探望权,她不想失去与孩子的情感联结;确认婚姻期间无共同债务,避免日后被追偿。
其次,他敏锐地发现这起案件虽然情感对立严重,但双方在“离婚”这一大前提上已有共识,矛盾焦点在于孩子的归属和后续安排。此时走对抗式诉讼只会激化情绪、拉长周期,于是他果断选择绕开对抗“雷区”,直通调解程序。
最后,在
法院主持的调解中,丁云龙律师一方面向对方当事人及法官清晰传达了谢某某的底线:同意孩子由男方
抚养,但必须保障探视权;另一方面,通过对
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逐项确认,帮助当事人厘清了“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的客观事实,有效规避了男方日后再以“婚内债务”为由纠缠谢某某的风险。
结果:两周结案,女方开启新生活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
自愿离婚,婚姻关系和平解除;婚生子由男方抚养,
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女方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男方须提供协助;确认婚姻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名下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从丁云龙律师接受委托到拿到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前后仅耗时两周。谢某某不仅顺利摆脱了名存实亡的婚姻枷锁,还无需承担抚养费压力,同时保住了作为母亲最在乎的探望权利。案件受理费仅150元,由谢某某自愿负担,整个维权成本极低。
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我们看到在处理离婚
官司时,调解往往比判决更“划算”。丁云龙律师提醒大家,离婚案件不仅是法律纠纷,更是情感纠葛,走判决程序可能会让双方彻底交恶,最终伤害最大的是孩子。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但“调”永远是最优先、最理性的选择。同时,在婚姻关系中要保存好关键证据,这样才能在后续诉讼或调解中占据主动。希望大家在遇到婚姻问题时,都能像谢某某一样,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开启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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