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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个税规定

2024.04.12 劳动纠纷 542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员工离职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部分按以下原则处理: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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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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