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分担。
吊销驾驶证,判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两车相撞的情形分很多种,情况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言难尽,具体由交警部门进行划分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如下:当事人有违章行为。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等。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