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1、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意思就是说,可以承接劳务分包工程,但是不能向用人单位派遣务工人员。劳务分包是公司将劳务部分外包给其他人做,公司与承包人结算承包费,与务工者无劳动关系,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2、劳动派遣是劳务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务工人员,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向劳务公司支付费用,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劳动派遣主要是为用工单位进行招聘,人才输送,雇员租赁等服务,派遣只招人不用人,保安也可以是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招来的。保安服务业,很多时候类似于劳务工派遣的性质,但是本质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保安服务提供的不仅仅的人,更多的是安全服务。
劳务派遣直招指的是企业直接招聘派遣员工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与传统的劳务派遣有所不同:在传统的劳务派遣中,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不同的用工单位工作。而在劳务派遣直招中,员工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享受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如同工同酬、参加或组织工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这意味着劳务派遣直招的员工与企业之间有直接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工勤人员”是指“工人”和“勤杂人员”的通称,也可以特指具有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前它与企业的工人是相同的,因为不是在企业所以不直接称为“工人”而称为“工勤”,它与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是相对应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
1、承揽合同不是劳务合同,承揽合同是由定作人和承揽人签订的,而劳务合同是由劳务人员和用工一方签订的,两者签订的主体和合同内容不同。2、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