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续签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1.合同到期后,劳务派遣单位未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可诉请经济补偿金。\n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n3.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可以进一步详细沟通帮你做一下免费案件评估(案件风险、诉请可能性等)。,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您好,您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合同,而不是与工作的单位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第二种,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