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合适。一、用人单位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的情形有: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于企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在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是需要对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三、用人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您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有这倾向,但目前不好说。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并没有明确劳动派遗员工必须签无因定期限合同。2015年以前大多数法院认为不能签无期限合同,2015年后随着劳务派遣员工利益被侵犯的增多,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利益呼声越来越高,有些地方开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一般劳动关系中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就必须和劳务派遣人员订立无期限合同。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
问题回答: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可以拒绝签劳务派遣
其次,社保可以补缴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