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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是什么

2022.11.25 劳动纠纷 352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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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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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还是属于主营业务岗位?
    你发生了什么情况?
  • 劳务派遣合同签时没有告知工作岗位和地点
    双方依法签订相关合同,其约定是有效的,如有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 劳务派遣 调岗 跟原岗位没有联系 让我干保洁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您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您可以提供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作证之类,如果没有这些,您可以把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袋、工资条或者工资转账记录,如果上述材料也没有,您可以让您的同事、介绍人或者服务对象作为人证证明您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公司换了新的劳务派遣公司,合同也是跟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莫名其妙打个电话要调岗位为了生活到新岗位上了几个班了?
    您好,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如果您已经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已经在劳务派遣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自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2倍工资。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选择不与您续签合同,但是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 胜利油田劳务派遣工一般从事哪些岗位
    你好,问问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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