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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2019.01.23 劳动纠纷 159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劳务派遣之所以如此受劳动力市场主体的欢迎,主要是因为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首先,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而言,劳务派遣经营成本低,并且利润丰厚。派遣单位不需要提供实际的产品,只需将劳动者派遣用工单位,就能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次,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有利于规避风险和降低用工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报告编号:NO.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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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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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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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更要备案,你要去工商局。,建议找律师为您维权,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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