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产生于劳务关系之中,由提供劳务方在完成相应工作后成功劳务接受方处获得,所以其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产生劳动合同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跳槽到另外一家网络公司工作,然后原来的公司却联系到他,认为他泄露了公司的秘密,违反了以前签订的保密协议,那么关于保密协议引起的纠纷是不是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华律网小编来解答这个问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劳动争议的,劳资双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劳动合同纠纷被告要不要反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在提供劳务之后,劳务工向公司要求支付劳务费,但是公司却一直拖欠。由于双方之前是有签订劳务合同,面对对方一直拖欠劳务费行为,劳务工也想要去追究对方法律责任。拖欠劳务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问题的提出 杨某于2006年10月1日开始在某**有限公司工作,双方于同年10月17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2007年3月19日,杨某驾驶公交车轧死一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