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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多少年

2023.08.09 房产纠纷 45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根据《湿地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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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湿地保护法》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
报告编号:NO.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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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根据《湿地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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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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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李荣梅律师 2023.03.23 425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刘少威律师 2023.01.05 18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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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王汉杰律师 2022.10.10 52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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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王汉杰律师 2022.10.10 130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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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刘少威律师 2022.11.29 18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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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760人看过

李荣梅

河北冠彬律师事务所

李荣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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