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再旭是
黑龙江国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
哈尔滨行政诉讼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土地征收等案件。在W女士征地强制清除案中,他迅速固定关键证据,梳理政府程序违法点,确定合理诉讼思路。庭审时,他逻辑清晰、依据充分的代理意见获
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政府行为违法。此案意义重大,邵律师展现出专业能力,为同类案件提供思路。
律师助力!征地强制清除行政诉讼胜诉,明晰
行政强制红线与权益认定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屡见不鲜,其中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常面临挑战。邵再旭律师作为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哈尔滨行政诉讼领域深耕多年,尤其擅长土地征收、强制拆除、行政赔偿等案件。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述邵再旭律师代理的一起征地强制清除行政诉讼案。
案件背景:合法权益遭侵犯
2015年起,委托人W女士(化名)陆续向当地村民租赁耕地,用于种植平贝、树莓等经济作物,租赁期限至2027年,并且她一直按期支付租金并实际经营管理。然而,2016年7月,A市政府发布征地预告,明确预告后抢栽抢种不予补偿。到了2020年,该地块因重点项目建设被正式启动征收。A市政府在未与W女士达成补偿协议、未履行合法强制程序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直接组织人员将土地上的树莓、平贝等作物强制清除,并以“抢栽抢种”为由拒绝任何补偿。W女士认为政府的强制清除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了她的合法财产权,于是委托邵再旭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制清除行为违法,并对地上附着物依法予以赔偿。
办案过程:专业严谨显实力
邵再旭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工作。他详细核实土地租赁关系、种植时间、作物品种、投入情况,固定了
租赁合同、租金
收据、种植视频、购买凭证等关键证据。同时,他仔细梳理A市政府从征地预告、补偿安置公告到强制清除的全流程,指出政府在未催告、未作出
强制执行决定、未告知复议诉讼权利、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多处程序违法。针对政府“抢栽抢种”的抗辩,他重点区分树莓栽种于预告之后,平贝栽种于预告之前,二者法律性质不同,应分别处理。最终确定了先确认强清行为违法,再推动对平贝依法认定与处理的诉讼思路,以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对抗:有理有据获认可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A市政府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是否程序违法、W女士种植的平贝、树莓是否属于合法应予补偿的附着物以及违法强制清除造成的损失应如何依法处理。邵再旭律师围绕程序合法性与附着物认定,发表了系统、专业的代理意见。他指出,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告知救济权利等程序,依法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A市政府未履行任何法定强制程序,仅下发告知书后即强行清除,程序重大违法,依法应确认违法。对于平贝与树莓,他认为应区别认定,树莓栽种于征地预告之后,依据规定可不予补偿;平贝栽种于预告发布之前,属于合法附着物,政府2016年踏查时未对案涉土地拍照录像,不能证明当时无作物,且平贝生长特性为冬季地上无苗,不能以此否定种植事实,应依法对平贝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此外,他还强调政府以“抢栽抢种”一概拒赔,但未对W女士的租赁关系、种植时间、作物品种进行充分核实,在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的情况下强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邵律师的意见逻辑清晰、法律依据充分,完全被法院采纳。
判决结果:维护权益意义大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确认A市政府强制清除W女士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A市政府于判决生效后90日内对W女士的平贝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A市政府负担。
这起案件是哈尔滨地区土地征收中行政强制程序违法的典型胜诉案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明确了行政强制红线,即征地过程中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必须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程序,未催告、未决定、未告知救济权利、未申请法院执行的强清行为一律违法。同时,案件还区分了抢栽抢种与合法种植,并非预告后一律不赔,应按种植时间、作物品种、生长特性分别认定,对预告前已合法种植的作物,行政机关负有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的义务。此外,该案件还保护了实际经营者的权益,土地承租人、实际种植者对地上附着物享有合法权益,征收中应予以保护,不得以“未告知租赁”为由直接强清拒赔。
邵再旭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作为哈尔滨行政诉讼专业律师的核心能力,不仅帮助W女士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同类征地强清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思路和可复制的诉讼路径。相信在未来,邵再旭律师将继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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