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随着法官落下法槌,周某与陈某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婚生子由周某直接
抚养,陈某按月支付
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周某适当多分。这一判决,让长期遭受家暴折磨的周某松了一口气,也打破了“第一次
起诉离婚不判离”的实务惯例。
周某与陈某是
贵阳的一对夫妻,于20xx年
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前感情尚可,但婚后不久陈某就暴露了严重的暴力倾向。十余年间,陈某多次因家庭琐事对周某进行殴打、辱骂和威胁。周某曾提出
协议离婚,却遭到陈某杀害其及家人的威胁,只好放弃。20xx年到20xx年,周某三次报警,警方虽对陈某进行了口头
教育和训诫,但他依旧我行我素,暴力行为不断升级。20xx年x月,陈某的殴打导致周某头部外伤、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构成轻伤。此后,周某搬离住所与陈某
分居,可陈某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骚扰威胁她,甚至到她的工作单位和临时居所纠缠。不堪其扰的周某最终向刘昊律师求助,决心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
刘昊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第一次起诉离婚且被告不同意时,
法院判不离可能性较大。但本案中的
家庭暴力是关键的有利因素,于是他制定了“证据先行、多线并进”的策略。首先,他协助周某收集固定家暴证据,包括三次报警记录及出警登记表、伤情鉴定意见书、两次住院病历及医疗费票据、家暴现场和受伤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还有邻居、同事的
证人证言。其次,依据法律规定代周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裁定禁止陈某对周某实施暴力、骚扰、跟踪及接触其近亲属,为家暴事实提供了司法确认。
完成准备工作后,刘昊律师代理周某提起
离婚诉讼,并提出
子女抚养权和
财产分割请求。庭审中,陈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辩称只是“夫妻打闹”。刘律师从事实和法律层面进行回应,用完整证据链证明家暴的长期性、反复性和严重性,援引《
民法典》规定,指出家暴是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此外,他还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说明陈某的暴力行为影响子女心理健康,由周某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刘昊律师拥有7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累计接待当事人超万人次。他是
北京炜衡(贵阳)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炜衡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炜衡(贵阳)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所属的刑事团队核心成员多来自公检法系统,熟悉司法机关办案逻辑。他主攻刑事案件和婚姻家事案件,擅长结合实际情况精准分析案件利弊,秉持真诚负责的理念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在本案中,他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果断采取有效的办案策略,帮助周某摆脱了“暴力婚姻的枷锁”,重新拥抱生活的希望。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