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红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
离婚纠纷诉讼律师。他办案特色鲜明,以当事人核心利益为导向,制定复合型策略。在这起离婚案中,他先否认感情破裂,又构建
抚养优势证据链、预设离婚预案,庭审结合法律与情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让
法院采纳被告方意见,判决不准离婚,展现了专业能力和策略智慧。
律师巧施复合型策略,助力被告在离婚纠纷中成功保住婚姻!
案件概述
这起离婚纠纷诉讼中,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
登记结婚,并育有两名子女。原告以感情破裂等为由,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套共有房产、一辆登记在原告名下的车辆以及两家登记在原告名下的
商铺,还主张两名婚生子的
抚养权归自己所有,并要求被告支付相应
抚养费。
策略与过程
张志红律师作为被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确立了“以维系婚姻关系为根本目标,同时为‘万一离婚’的判决结果构筑最有利防线”的复合型策略。
1.否认感情破裂:在答辩时,张律师明确表示被告不同意解除与原告的婚姻关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他反驳了原告关于被告“不工作”“存在打骂行为”“长期
分居”等指控,从双方“婚姻基础好”“共同生活十余年并育有二子”“建立深厚家庭基础”等方面进行论证,动摇了原告主张感情破裂的事实依据。
2.构建抚养优势证据链:为应对原告对抚养权的诉求,张律师主动构建证据体系证明被告是更合适的抚养人。他指导当事人提交淘宝购物记录等订单,证明被告长期承担子女日常生活、学习用品的支出与照料责任;提交两名年满8周岁婚生子的书面《意愿说明》,表明他们愿意跟随父亲共同生活;提交被告父母的
养老金发放记录及愿意协助抚养孙辈的说明,证明被告有稳定的家庭支持网络;还利用原告方提交的心理测评量表,质疑原告身心状况是否适宜独立抚养两名子女。
3.预设离婚预案:在坚持不离婚的前提下,张律师提出了以子女利益为中心、为被告争取最大权益的“离婚备选方案”。主张
子女抚养权归被告,根据原告经营两家个体工商户、有稳定收入的情况,提出具体的抚养费计算方案。同时,首次提出明确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请求,以被告长期照料家庭及子女导致自身收入能力受影响为由,援引《
民法典》第1088条,请求原告支付216,000元经济补偿。
4.庭审结合法律与情理:庭审中,张律师将证据与法律规定紧密结合,论证夫妻感情仍有修复基础。他强调婚姻维系对两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引导法庭关注“维护家庭稳定”的社会价值,成功塑造了珍惜家庭、为子女付出巨大但愿意沟通的被告形象,争取到了法庭的理解与支持。
案件结果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张律师代表的被告方关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意见。法院认为双方婚姻基础好,共同生活时间长,未达到法定应判决离婚的条件。最终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张志红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策略智慧。在离婚诉讼中,他以当事人核心利益为导向,制定清晰的策略,扎实收集证据,将法律与情理巧妙融合,最终引导法庭做出了对被告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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