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每一次胜诉都是对正义的捍卫。陈伯慈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在法律领域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陈伯慈律师是
广东博孚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顺德乐从人。他拥有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自2019年开启执业生涯以来,始终专注于复杂民商事案件以及大额
经济犯罪的研究及办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是佛山市律师协会
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佛山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律师协会顺德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发展工作部干事、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友会副秘书长,并荣获2025年度佛山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
陈伯慈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涵盖建设工程、
刑事辩护、家事继承、
合同纠纷等多个方面。他曾办理数十起涉案金额百万以上的建设工程纠纷及涉案金额五千万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在这些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建设工程领域,陈伯慈律师有着诸多经典案例。比如代理爬架分包
公司主张工程款一案,经历本诉反诉获得胜诉结果,在二审中双方均针对性提起上诉,二审最终支持我方上诉请求改判增加判决金额。他通过精心准备证据、深入研究合同条款,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同样成绩斐然。詹某涉嫌
职务侵占罪一案,詹某职务侵占数额逾六千二百万,经过他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有力辩护,原定法定刑为十五年以上,最终减轻判刑为十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而在众多案例中,有一个隐私权保卫战格外引人注目。2023年,佛山市民A先生发现自己二十多年前和前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书出现在六个不同网站上,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导致他精神残疾四级。A先生找到陈伯慈律师团队寻求帮助。
案件中,六家被告分布多地,涉及不同网络平台,其中五家选择沉默,只有一家提供内容分享平台的网络科技公司站出来抗辩,称网站只是平台,内容由用户上传,且已公示免责声明和投诉渠道,收到诉讼材料后也及时删除了相关内容,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陈伯慈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构建了两大核心论点。一是法律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书,公开即违法,他们援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涉案判决书属于法定不应在互联网公布的类型,六家被告擅自公开构成侵权。二是网络平台的“免责声明”不能对抗法定审查义务,他们逐一拆解被告的辩解,指出免责声明未直接告知原告,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法定审慎审查义务,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公开具有合法途径及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在赔偿方式上,陈律师团队也独具匠心。他们提出六家被告应分别、独立地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而非共同承担。这一主张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全面支持了律师团队的主张,判决六家被告侵权成立,分别、独立赔偿精神损失费各8000元,支持原告其他诉求,五家未到庭被告依法缺席判决。
这个案子不仅为A先生讨回了公道,更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抓住法律明文规定的“红线”,精准打击网络平台的“免责幻觉”,创新赔偿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更大利益,确立了不应公开的裁判文书被非法公开即构成隐私权侵权的裁判规则,为千千万万担心隐私被泄露的人们筑起了法律屏障。
陈伯慈律师始终坚持“专业+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待人以诚,立世以信,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办事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书写着公平正义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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