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结婚前分手,共同购房屋如何处理案例:张强和王芳是一对情侣,双方为筹备结婚,于2003年5月共同购买了一套价格49万余元的房产,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和契税等由张强支付,张强还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组合贷
有的经济条件很好的人,在结婚的时候就已经购买了房子,而且在房产证上面写的还是双方的名字,即使现在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在分手之后这个房屋的产权应当如何进行确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如果分手后考虑房屋该归谁时,则应当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及两人曾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同居期间共购房屋分手后房屋归属问题。
在恋爱期间共同买房,筹划走进婚姻的殿堂,但也会有变数闹分手的情况,恋人分手了婚房怎么分?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一)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名下,如何分割?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是没
情侣分手后的共有房产问题,一般按约定分;如无约,按出资金额定份额后分。不能确认出资额,视为平摊。一方或其父母出资,若登记在未出资者名下,法院常视此为附条件赠与,不结婚的话,房子属名下人名下,反之可讨回已付款项;结婚了则归属名下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