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恋人结婚前分手,共同购房屋如何处理案例:张强和王芳是一对情侣,双方为筹备结婚,于2003年5月共同购买了一套价格49万余元的房产,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和契税等由张强支付,张强还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组合贷

情侣分手后的共有房产问题,一般按约定分;如无约,按出资金额定份额后分。不能确认出资额,视为平摊。一方或其父母出资,若登记在未出资者名下,法院常视此为附条件赠与,不结婚的话,房子属名下人名下,反之可讨回已付款项;结婚了则归属名下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名下,如何分割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但是容易混淆的是何为婚前出资购房,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抱着以结婚为前提的恋人在交往的时候也会考虑到买房的问题,或是父母出资为他们准备了结婚用房,但后来两个人却是分手了。在分手之后房子也成了双方讨论的焦点,恋人分手后结婚用房如何分割?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在恋爱期间共同买房,筹划走进婚姻的殿堂,但也会有变数闹分手的情况,恋人分手了婚房怎么分?(一)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名下,如何分割?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但是容易混淆的是何为婚前出资购房,是以签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