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财产继承如何划分
2020.08.25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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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划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报告编号:NO.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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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关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予以办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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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对财产继承遗嘱进行公证的,不需要子女在场,只要有立遗嘱人和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在场即可办理公证。公证后的遗嘱效力高于其他一切形式的遗嘱,有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就以公证过的这份遗嘱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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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所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是不动产未办理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如果发生继承的话,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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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证明可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财产继承人应当准备好公证所需相关资料,并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手续。公证处工作人员审查核实后,完成公证,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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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写明指定财产继承人以及自己的基本信息,继承范围内财产的具体状况;同时需要写明指定财产继承是自己在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之下,所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当事人签字,写上年月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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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的起诉书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第一、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被告若是法人的还应当注明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第二、具体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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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协议书要写明:继承人的姓名等身份信息;被继承人的姓名等身份信息、死亡原因;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各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放弃情况、具体的分配方案等。
沈辉律师
20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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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的手续根据财产的不同,继承的方式而不同。
以房产法定继承为例: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材料:
(1)到被继承人户籍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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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顾斌律师
2022.05.24
29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