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与
遗产继承纠纷,在法律实务当中并不鲜见,时常会出现因各种限制和传统观念造成当事人权益受损的情况。
河北骏恩
律师事务所的郭沙沙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
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处理了两起极具代表性的案件,助力当事人挽回损失、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假
结婚落户”协议纠纷:突破免责条款限制
2021年,身处
石家庄的刘女士为了让子女能够享受
北京优质的
教育资源、办理北京
户口,与北京的王先生达成了私下的“假结婚”落户协议。刘女士支付了25万元服务费,双方约定落户成功后就
离婚。然而,由于北京落户政策出现调整,刘女士未能成功落户。离婚之后,她试图追回这25万元款项,可协议中有“政策变动导致落户失败无权退费”的免责条款,对方以此为由,拒不退款。刘女士的维权之路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委托了郭沙沙律师。
郭沙沙律师接手案件之后,没有被合同的字面条款所束缚,而是从合同效力的本质切入。她细致地研判涉案协议的性质,查阅了大量同类司法判例,并且结合相关民事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在法律层面,以结婚为手段来实现落户目的,而并非基于真实婚姻意愿所签订的协议,严重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初衷以及社会公序良俗。根据《
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这起案例中,双方签订的落户服务协议,其核心目的并非建立正常的婚姻关系,而是为了达到落户的功利性目的,因此该协议属于
无效合同。同时,协议中关于政策变动不予退费的免责条款,依托于无效合同,自然也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对方依据该无效合同取得的25万元款项,构成
不当得利,依法应全额返还给刘女士。
最终,北京市
房山区人民
法院在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郭沙沙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案涉落户结婚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合同,协议内的全部免责条款一并无效,判决对方全额返还刘女士25万元款项,刘女士的经济损失得以挽回。
遗产继承纠纷:打破传统陋习偏见
2022年,石家庄发生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老人的女儿胡女士等人面临着权益被侵害的问题。老人育有四名子女,包括三名女儿和一名儿子。老人去世后,遗留的房产面临
拆迁,可获得大额权益。但儿子秉持着“嫁出去的女儿无权分家产”的观念,私自签订了拆迁协议,企图独占全部拆迁房产以及老人遗留的存款。实际上,三名女儿长期悉心照料老人,尽到了充足的
赡养义务,而儿子极少履行
赡养责任,还霸占了老人的存款。胡女士等人多方沟通无果后,委托了郭沙沙律师。
郭沙沙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精准地把握到争议的核心,即民间传统风俗不能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她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开展全面的取证工作。收集了女儿们长期照顾老人的相关证据,像日常照料记录、医疗费用支出凭证等,以此证明女儿们尽到了赡养义务。同时核查老人的遗产情况,确定老人生前未订立
遗嘱、
遗赠协议,本案适用
法定继承。依据《民法典》继承相关规定,子女属于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儿子和女儿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女儿不分家产”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儿子私自签订拆迁协议、独占遗产的行为严重违法。
在庭审当中,郭沙沙律师完整地提交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清晰地论证法定继承规则,明确否定陋习的效力,驳斥了儿子独占遗产的主张。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认定四名子女享有同等
继承权,判决三位女儿依法分得涉案拆迁房产对应的遗产份额,成功推翻了儿子的侵占行为。
专业办案,维护正义
郭沙沙律师拥有十年法律执业经验,她是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还担任民生关注栏目嘉宾律师、石家庄青年报特邀律师,荣获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律所“办案小能手”称号。她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精准地抓住案件关键,从法律本质出发,充分运用相关法条,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在合同纠纷中,穿透合同条款准确判断合同效力;在遗产继承案件中,打破传统陋习,捍卫法定继承的公平原则。这些案例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也彰显了郭沙沙律师在处理民商事纠纷中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担当,为当事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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