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具有权利提出
离婚诉讼,即使一方无法找到也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两种形式,去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或者去
法院起诉离婚。前一种情形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在一方跑了的情况下,只能去该方的经常住所地法院去起诉离婚,如果不确定或者没有证据证明该方经常住所地的,可以去其
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其次,在离婚诉讼中,在被告找不到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被告及家属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给法院,方便法院进行送达。如果以上皆没有的话,无法联系上被告,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继续让离婚诉讼程序正常进行下去,只是需要原告支付传票公告费及判决书公告费用,国内公告传票和判决书分别需要2个月时间,时间耗费较长。再次,在被告联系不上的情形下,原告需要收集相应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被告存在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等情形,否则第一次起诉法院难以判决离婚,可能需要多次起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