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来说,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首先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位于城市、镇规划区的,可能还涉及罚款),只有无法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拆除,而不能直接一拆了之。
违建被强拆了怎么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对违建强拆不服的,可以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如果未经法定程序直接被拆除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院确认违法,虽然不能就违法建筑本身主张赔偿损失但是可以主张因为强拆造成的建筑内的财产损失,例如:洗衣机、衣服、电视机等损失。
1、如果房屋是在1986年之前建造的,那么根据“法不溯既往”的原则,不能用现在的法则约束过去的行为,是不应当予以追究违建责任的。所以此类房屋在法律上并不能确定为违章建筑,甚至不能确定是违法用地或违法占地。2、在城乡规划开始之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根据相关原则,也不会进行拆除。而在此之后建设的房屋必须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法律溯及力和法律适用的问题,如果建筑属于之前建造、翻建、扩建的,并且是拥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那么这种房屋是不能轻易认定为违建的,即便认定了违建也不能不予补偿。
能。对于违章建筑,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12319。经检查确认属违章用地或违章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接到规划、城管部门的违章处理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强拆的违建里还有东西没搬完的,应当由违建者及时转移,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前,应该通知违章建筑的建设人自行拆除,其在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应通知强制拆除的期限,违建者还不转移的,由违建者自行承担责任。
被认定违建遭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仍旧不满意的,才会向请求司法协助。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拆除且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违建拆迁包括: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