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
结婚证规定是:
1、登需要提交本人
户口簿、
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2、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其他规定。
-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报告编号:NO.2024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