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领。夫妻自愿离婚,应签书面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登记;若诉讼离婚,由有管辖权法院审理判决,均不受领证地点限制。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处领取,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一般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办理时需带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就发证。

离婚证办理地点多样,协议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可男方或女方处;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当事人可依实际选办理地。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证办理处。协议离婚时,内地居民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诉讼离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定情形下由原告相关地法院管辖,二者均无需在领证处办。

离婚证办理并非局限于领结婚证处。协议离婚可在一方常住户口地或符合条件常居地办理;诉讼离婚由有管辖权法院受理,一般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有不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