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父母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通过协议确定,无法协议的,可起诉确定。关于子女抚养费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子女抚养费规定涉及确定标准、给付方式和给付期限。标准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等确定,有固定或无固定收入按相应比例给付;给付方式可定期或一次性,特殊情况可用财物折抵;期限一般至十八周岁,特殊情况另有规定。

子女抚养费规定涉及范围、数额确定、给付方式和变更等方面。范围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数额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有固定与无固定收入有不同标准;给付可定期或一次性;出现相关情形时,抚养费可增可减。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

子女抚养费规定:数额依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按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参照确定。应定期给付,条件允许可一次性给。给付期限至子女十八周岁,必要时子女可提增加要求,变更可协商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