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人再结婚,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另有特殊规定。
结婚需要以下证件:(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等。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构。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等证件。
离婚者再婚领证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免费查看再婚需要婚育证明
免费查看妈妈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和证明材料
免费查看离婚后再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注意事项?
免费查看再婚办婚育证明是否需要离婚证
免费查看想要再婚离婚证离婚协议需要哪一样?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