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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可以撤销吗

2018.11.19 婚姻家庭 171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房屋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和赠与的效力。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孩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赠与行为。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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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汉杰律师 2019.02.12 1564人看过
  • 赠与房子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赠与合同仍然有效。房子是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赠与合同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为: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陈婧婧律师 2024.06.18 97人看过
  • 房屋买卖没有过户有效吗

    房屋买卖没有过户,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后的产权过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当事人要凭签订的合同及原产权证件去办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的登记。

    唐海燕律师 2021.01.19 898人看过
  • 赠与房子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是不是有效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赠与合同仍然有效。房子是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赠与合同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为: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陈婧婧律师 2024.04.30 107人看过
  • 没有过户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有效吗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过户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刘辉律师 2018.11.28 698人看过
  • 房屋买卖没有过户能否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王汉杰律师 2020.05.05 2914人看过
  • 没有过户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没有过户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袁丽萍律师 2020.09.17 2457人看过
  • 房屋买卖没有过户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

    刘少威律师 2020.05.04 1085人看过
  • 房屋买卖没有过户合同效力具体是如何的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李荣梅律师 2023.09.25 104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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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拟定房屋归子女所有 但未过户,离婚后,是否可以撤销该赠与
    其一,从法院裁判的实务来看,虽然解释的路径不一,但是比较统一的裁判观点是认定离婚协议关于房产分配给子女的有效性,除非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且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夫妻一方提出的撤销赠与诉讼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其二,离婚协议并没有禁止签订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变更,在房产没有变更之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房产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协商一致的变更或者撤销在审判实务中也并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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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我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司法程序。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你好!房屋赠与人死亡。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以撤销赠与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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