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是符合条件的话,一般都是会得到支持的。离婚协议的补偿款可以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来进行协商决定的,只要双方没有异议的话,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关于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否能受到法律的支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协议离婚时,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协议中的欠女方人民币50000元,是应原告的要求而写的,意思是一种未来预期的补偿或赠予,如果自己经济状况还好,会予以支付。协议时欲离开本地另图发展,将婚后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大部分给了原告,现自己一无所有,经济状况也陷入困境。故该协议是一份显失公平的协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请。经审理查明,双方签订协议时,并无债权债务关系,欠款50000元实际为男方对女方的离婚补偿。

通常,在协议离婚时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而往往涉及到一方需要给另一方离婚补偿金。离婚当事人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补偿金的数额、性质、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离婚协议补偿款的约定当否支持?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案情】2024年7月28日,李某驾驶轿车,将横过人行横道杨某撞倒致伤,李某肇事后逃逸,杨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后杨某父母、配偶、女儿以李某

征地补偿款在离婚中如何认定?征地补偿款在离婚中认定复杂。它一般含多种费用,婚前一方承包地征收补偿款属个人财产;婚后一方承包地征收补偿款部分是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部分为个人财产;用于家庭的视为共同财产,认定归属要综合考虑来源、性质、用途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