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生效,对双方产生拘束力。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书写离婚协议书时,第一点,必须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第二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意见,如: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具有法定条件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事项,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之后才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
协商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则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
离婚协议书有效首先要符合协议生效的基本条件,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最后取得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解除。签订离婚协议书,载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意见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
夫妻离婚的调整的彼此之间的人身关系,同时,离婚协议当中的内容却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且还要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签订,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