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具备强制执行力吗法律咨询:我们协议离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我,但房产证上是前夫的名字。现他不肯办理过户,离婚协议有效吗?能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呢?律师答复: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仅适用于生效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书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法律文书强制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该类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具备强制执行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达成的民事合同,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有法律约束力。但它本身无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约时,另一方可先起诉,胜诉后凭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它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书面约定,本质是合同。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可起诉,拿到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依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达成的民事合同,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先起诉,法院判决支持后,获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对方仍不履行,才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采取措施强制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