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判决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原则,综合多因素考量。包括子女年龄(分不同阶段有不同考量)、抚养能力(经济收入等)、抚养意愿和品德(有无恶习)以及子女生活现状等。

离婚案小孩抚养权判决依利于子女原则,结合多情况确定。两周岁以下随母,母有特殊情况可随父;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父有特殊情况可优先;八周岁以上子女意见要考虑;父母协议轮流抚养且无不利影响也可准许,还综合经济等因素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会综合多方面考量。哺乳期孩子一般优先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根据双方抚养条件和能力判断,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还会考虑孩子长期生活环境等,最终做出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小孩抚养权判决综合多因素考量。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除外。两周岁以上,父方或母方有绝育等情形可优先。十周岁以上考虑子女意见,父母条件相当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情况可作优先条件。

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决?未实施绝育手术一方相较于已实施绝育手术者享有优先权。然而需注意,以上仅供参考,非绝对准则。如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传染性疾病或严重健康问题以及存在赌博、酗酒等恶劣癖好,往往倾向判定由另一方获得抚养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