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2024.04.19 婚姻家庭 2754人浏览举报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湖南二十一世纪事务所

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湖南二十一世纪事务所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303

    精选解答
  • 793717

    阅读量
  • 什么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效合同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虚假意思表示等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 婚前隐瞒乙肝病情,婚姻属于无效的情形吗
    您好,不是无效的,但是可以撤销。
  • 什么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法律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后果: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无效婚姻里 未到法定年龄的 假如后来过了几年 到达法定年龄还算无效婚姻吗
    不算无效婚姻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