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视子女的规定有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情感利益,关于离婚探视子女有什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关于离婚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离婚后子女探视的法律规定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在终止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的探视权,应归属非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协助的法定义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离婚后禁止探视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你们离婚时关于男方不得探望孩子的约定,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你们应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