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协议,等
您好,流程如下:
1、写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1)请求离婚;(2)小孩的抚养问题;(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离婚,会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我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后续事宜您可与我继续沟通。进入我的主页可通过预留方式联系到我,会尽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双方同意离婚起诉有可能最快。
需要结婚证、身份证,协议离婚的需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你好,以下供参考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