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养老金,双方书面约定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其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另一方不得要求分。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主要内容是: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
1、拍卖分割,将拍卖股权所得财产进行分割;2、作价补偿,股东将股权中另一方应当分割的份额折价补偿;3、直接转让,股权转让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离婚诉讼中是可以分割债务的,并且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债务问题也是必须要处理的一个问题之一。可是,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中没有提及到关于债务承担,人民法院也不会主动介入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不过,原告可以在诉讼活动进行中增加诉讼请求。
夫妻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现在主要论述共同债务的划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2、但对于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2、但对于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2、但对于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未能对养老保险金进行分割的一方,可以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