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1、法院可以按缺席判决离婚。2、起诉离婚,被告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若作为原告,按撤诉处理不会被判决离婚。
1、法院可以按缺席判决离婚。2、起诉离婚,被告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若作为原告,按撤诉处理不会被判决离婚。但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被告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但是还是建议出庭处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确实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提交书面意见;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要求离婚,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庭。
起诉离婚缺席的判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但若原告缺席,被告未就原告起诉提出反诉的,应当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缺席判决。
不能缺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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