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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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说明的。
根据您的描述,我不能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建议您详细叙述一下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原告可以对夫妻任一方或夫妻双方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如果双方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应当从双方共有财产中偿还。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一方代为偿还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