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程序有哪些
2018.11.01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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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法律起诉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补救方式。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是合法夫妻且自愿离婚。
离婚的前提是合法夫妻,如果婚姻关系不合法,则这种婚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有些下列五种情况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①一方出现重婚的;
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③有家暴行为的,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④有吸毒和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
⑤当事人被宣告失踪满两年的。除此以外,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法院也应准予离婚。
离婚毕竟不是小事,所以不管是自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定的流程,这个流程包括三步,申请、审查和批准。当事人决定离婚后,像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或诉讼),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调节,如果满足离婚条件而且调节无效的,应该准予离婚并颁给当事人离婚证。
-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一百六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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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款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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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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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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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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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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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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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顾斌律师
2019.08.14
105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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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先书写好离婚诉状、准备离婚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和证据材料先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第二、立案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会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给被告15天的答辩期限;第三、调解,离婚案件调解是一个必经程序。
赵彪律师
2019.08.26
97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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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起草诉讼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被告所在地或被告寓居2年以上所在地法院)递交诉讼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另一方发送诉讼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