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其享有权利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处理的方法是: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个人财产归个人。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进行分割。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匿财产行为的可以起诉重新分割。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般认定是赠与行为。且分如下几种情形:1、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若没有约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婚后共同所有,则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为婚前财产所有方个人所有。若有约定为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等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需要先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