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自身经济条件方面的优越;2.突出自己所居住的环境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3.突出自己以及家人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照顾的证据;4.展示孩子想要与自己生活的意见的证据;5.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等。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都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2、收入状况;3、工作环境;4、居住条件更好;5、 双方的工作性质;6、性格修养;7、文化程度;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特殊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等。